低收入申請與資格經驗談 1920 1286 深白設計有限公司
家徒四壁

低收入申請與資格經驗談

中低收入申請與資格經驗談

以台北市分類舉例說明 共分五類補助資格

第0類

全戶均無收入。每人可領取18,682元生活扶助費;第三口(含)以上領14,270元。

第1類

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0元,小於等於2,308元。每人可領取14,270元生活扶助費。

第2類

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2,308元,小於等於8,079元。 1.全戶可領取7,370元家庭生活扶助費。2.若家戶內有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每增加一口,該家戶增發7,770元兒童及少年生活補助費。 3.如單列一口(即戶內僅有1低收入戶輔導人口)18歲以下之兒童或少年,則僅核發兒童或少年生活補助費,不得兼領家庭生活扶助費7,370元。

第3類

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8,079元,小於等於11,541元。若家戶內有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每增加一口,該家戶增發7,070元生活扶助費。

第4類

全戶平均每人每月總收入大於11,541元,小於等於18,682元。若家戶內有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每增加一口,該家戶增發4,370元生活扶助費。

附註

註1:家戶內如有兒童、少年、身心障礙者或65歲以上老人,另發給兒童少年生活補助費,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或老人生活補助費。 註2:戶內同一輔導對象,若兼具老人、身心障礙者雙重身分、則低收入戶老人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只能擇優領取,不得重覆。 註3: 家戶內同一輔導對象、若為身心障礙者,且同時兼具兒童少年或學生等其中一種身分,除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外,可同時領取臺灣省公告金額之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或就學生活補助費。 註4:依社會救助法或其他法令每人每月所領取政府核發之救助金額,111年度最高至25,250元為限。

計算方式有一個重點,全戶裡面法定有工作能力的人口都要列為薪資收入;就算沒有實際工作也一樣

譬如一家有四個人,兩個成人兩個小孩,實際有工作收入的只有一個人,另外一個人法定上有工作能力;就須以勞保最低薪資為收入計算。

25250(111年最低薪資)*12月=303,000 一年總收入*2人=606,000圓

606,000/12個月=50,500每月總收入/4個人=12,625全戶每月平均所得

這樣就符合低收第四類:戶內有18歲以下兒童或青少年,每增加一口,該家戶增發4,370元生活扶助費。等於一個月有4,370*2=8,740元的補助金額。

 

台北市收入戶之洽辦單位、應備文件及資格為何?

1.洽辦單位:戶籍所在地區公所社會課。
2.應備文件:(1)申請表1份(可自本局網站下載,[連結])。(2)新式戶口名簿(含詳細記事)影本1份。(3)戶長郵局或市庫指定銀行(現為台北富邦銀行)存摺封面影本1份。(4)其他相關證明文件1份(如: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診斷證明書、學生證、薪資證明、房屋所有權狀影本等)。
3.資格: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市、最近1年出境累計未超過183日,且同時符合以下條件者:1、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最低生活費標準以下(本市111年度為18,682元)。2、全家人口之存款(含股票投資)平均每人不超過新臺幣15萬元。3、全家人口之土地及房屋價值不超過新臺幣740萬元。


可以線上網路申請  台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臺  中低收入戶查定

以台北市為例

台北市低收線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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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申請資格符合,就算是本身有開設公司為負責人,一樣可以申請;有時候承辦窗口並不清楚申請人的實際狀況,會有表面的認知與拒絕;請依自己實際狀況依法申請就好!

PS: 負責人若勞保投在自己公司,薪資級距通常都很高,建議轉投公會降低薪資級距。
好處一是每月勞保繳的費用會降低;好處二是申請低收才不會薪資過高不易通過。(只是不知道這樣會不會影響退休金)

 

到此一遊不說點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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