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屋過程與房仲 1920 1920 深白設計有限公司

賣屋過程與房仲

賣屋過程與房仲

原本因為921地震重建的房子
四年前媽媽過世了….
前年經歷離婚  負債變的增加
去年不知是誰提的還是自己一個轉念
背債二十幾年人生的我
都年過半百  還要繼續過著這樣的負債人生嗎

於是去年九月就跟一家房仲簽了三個月的一般委任(給他代賣,但別人都可以賣)
三個月間也確實有人出價看屋等等
但因為頂樓有一部份滲水  疑似壁癌  雖然我這麼認為
因為房子我蓋的  我把我的想法跟房仲說

顯然房仲無法真的認同  也沒去求證
所以他回報的價格一直沒有達到我的目標價  然後理由都是同一個

委託當中  他有時候找不到理由去追蹤客戶  我都幫忙找理由給他台階去問客戶
買賣的文稿我還幫他寫
畢竟想說他從事這行業不算久  也還年輕  能幫就盡量  畢竟行銷我是老手了
最後他PO一個附近的賣屋案件   然後說   當天就成交
引起我心裡不太爽  感覺好像是我賣太高跟很機車

三個月到後  我就說我要開放其他家委託了  最多五家(含他)
就開始接到一堆房仲來簽委託  有兩家專程北上(其實一家是順便)
一家簽完    一個星期後給我一個PO文的連結  我看了後……
很像在自我推銷居多  文章感受不到是主力在幫我賣房      然後一個也沒有帶看過
後來再簽最後一家   後面也都沒連絡過

但老家那邊就一堆莫名自己沒約就帶客戶去看的房仲
還有一些住附近的自己去看

都有開價  但都殺很低
短短兩三個月  搞得我都很煩  更何況住老家的姊姊一定更煩

最近這個月每星期都有三四組  或是房仲  或是自看
很密集的出現   就是沒聽到好價錢

其中又出現一個房仲來談委託  我說有客戶就帶去看  有喜歡價錢到
再補簽委託都可以  就約好那星期日看屋

而剛好那星期我回台中掃墓  就通知原先第一個簽約的房仲跟最後這個房仲
意思是當天會回台中當天回  若有重要事要談再跟我說
最後接觸的房仲自然想約我簽委任
第一個房仲則約我見面  說他同事有一組客人下了斡旋  想跟我談價錢的問題
(甚麼鬼啊  一我沒續約  二我都不知道有人下斡旋的事)

於是帶著羅艾看完媽媽  就約在小七談了  對方同事說原本買方的開價
然後這兩天努力後買方願意再加價80萬
然後要拿斡旋契約之類(我猜的啦)的給我看  我就說  時間有限  直接說重點就好  對方就問我這邊願意給多少佣金
(因為他們說不到我的委託價,也不可能依行規的4%數收)

業務說   那就我給他們30萬  我就只問那我實拿是多少他才有辦法成交
略過一堆廢言   甚麼這客戶他們經營一年多了之類的
給我的價格還差我委託價70萬  我就說  我必須回台中了  太晚了
回去後我想想再說  而他們說晚上再去買方家談談跟我回報

回程路上  其實有些動搖  因為一個月內我跟我姊都搞的很煩
但很不爽不知道早就下斡旋的事  然後斡旋的到期日就是該星期日
且因為原本的房仲有事先離開  我直白的說  成交的佣金一定是他們去分贓
那不如談的當中有需要馬上討論的  可以就直接連絡我  省得轉來轉錯過黃金時間點  但該業務很守本分的說他們沒辦法跨越他同事直接連絡我

回到台北也都晚上八點多了   我看也沒跟我聯絡就主動問原本的房仲
房仲回說正在買方家談  看如何再跟我說   我說太趕有些話沒說到
而業務是兩個人一起去談  希望另外一個人抽空跟我談一下  或許有助當晚成交  一番往來後  最後得到說已經談完  氣氛很不好  所以他同事就先退了
然後我想方設法要房仲的同事直接跟我聯絡  搞到很晚才肯跟我聯絡
該業務也是一樣的說詞  買方太太不爽抬價  弄得氣氛不好  先生說隔天早上再跟他們說結果
我抱怨完我不知情是房仲同事簽的斡旋  我也不知道已經下斡旋這件事
並再次告知我沒有跟他們公司續約  這樣就收斡旋是對買賣雙方違法的
業務答應我明天會直接跟我聯絡客戶的回覆

隔天又是該房仲跟我聯絡  並提出說買方想跟我直接見面談價錢
要我星期六下去一趟  我就說我星期日有兩組客人要看
要約就星期日下午之類的
總言之當天打了有使以來最頻繁的電話或留言

畢竟我生意也做幾十年了  忽然急促必有鬼
我反而冷靜下來了
隔天就回絕有人出更好的價  我就不下台中談了
當然房仲一直追

總言
以上所有過程只有真的簽了斡旋   其他都是假的

第一  買方一開始開價的金額跟告知我的金額  差了一百多萬  然後還想跟我
收30萬佣金  最後業務雖然有退讓   但再加上業務可以再跟買方收取
一筆2%的佣金    可以想想這當中的空間業務玩多大…….
第二  根本沒有經營一年多的客戶這件事  是看到591當下聯絡的新客戶
第三  收了斡旋後根本都沒再跟買方連絡過  只有見了我後的當晚有去
第四  根本沒有買方要求我見面談價的事
第五  買方看了我的房子一直很喜歡  還去拜拜說一定要順利買到  卻等不到
業務聯絡後續
第六  房仲說買方要回去問神  並說也喜歡附近另外一間房屋  價錢比較低也
沒壁癌問題  會去另外一間也出價問神再決定  都沒這件事  從頭到尾
買方就是說一定要買到我這間房
第七  在沒有與我有委任合約下  跟買方收了斡旋金  也都沒有告知我這邊

其實工作或做生意  無非就是誠信良善  替買賣雙方著想  無論在大公司或小公司都一樣  利潤當然要抓最大值  但要有本事  沒本事就抓好上面說的原則
永遠不用擔心沒有客戶沒有成交
有本事騙過  也會留下汙點  只能短暫賺錢  無法長久

大家一定想問   我怎麼知道的   我賣給誰  賣多少

我只能說  叔叔有練過  有腦袋  一生的積蓄  當然被逼騙到要用一生的經歷去在兩三天內釐清    叔叔還是有爬過山游過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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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文章大概得罪一堆房仲了 

誰替買賣方爭取最大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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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此一遊不說點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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